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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4.6w浏览 匿名 2021-03-24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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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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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股东名册在哪里查询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股东名册在哪里查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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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担保资格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金融领域中,担保人被定义为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合约,约定如若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责任,则由第三方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角色。
在此所述的第三方保证人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担保人。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担保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需在18岁(含)至65岁(含)之间;
其次,担保人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再次,担保人应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明确的还款意愿;
此外,担保人还需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经济实力;
最后,担保人应与借贷案件无任何关联性,并且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同时在当地拥有长期居住的户籍和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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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行霸市处罚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欺行霸市行为的定罪标准,司法实践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能会出现定性不一致的情况。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观点和解释:
1.强迫交易罪:
支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行为人通过排挤同行经营,使得特定区域内仅有其一家提供相关服务,消费者无法选择其他替代品,从而实质上实现了对消费者的强制交易。
2.非法经营罪:
持此观点的人士认为,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排除同行参与垄断经营,这无疑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若情节严重,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中的规定,将其归类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3.寻衅滋事罪:
支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行为人并非直接强迫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而是禁止其他竞争对手的存在。
他们的暴力行为针对的是同行业竞争者,而非消费者,因此并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在特定区域内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欺行霸市行为,其外在表现形式通常包括随意殴打其他经营者、对违抗者进行公开追赶、拦截以及在市场等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这些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应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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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吗?
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股东名册当中所记录的相关的股东的姓名的话都是可以进行查阅的,至于具体的查阅方式的话,各个公司都是有不一样的制度规定的,比如说企业当中是有一个信息平台的,可以通过这种网络查询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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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约定股权不得对外转让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股份的对外转让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而在此基础之上,公司的章程还有权就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上所做的转让事宜,设定出其他具有限制性质的条款规范。
此外,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的这一年时间内,都将被明文规定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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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买二手电动车别人不退钱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遭遇不公对待之时,消费者仍有多种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一,公平协商。
消费者在面临诸多侵犯权利之情形时,可尝试与相关经营者进行平等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寻求解决途径,务求确保个人权利不受损失,同时,依法对经营者提出相应赔偿诉求。
其二,达成和解。
若消费者与经营者能够坐下来,共同探讨维权及赔偿事宜,且双方观点较为接近,便可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化解纷争。
其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在遭受权益损害之际,可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揭露此类侵权行为,使违法行为无所藏身,同时也能对经营者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其四,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在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之后,可请求该协会进行调解,由第三方监管机构担任调解人,以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五,申请仲裁。
若消费者与经营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则可向商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商事仲裁机构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仲裁,最终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六,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消费者与经营者未能就维权事宜达成共识,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必须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维权,切勿让自己从受害者转变为侵权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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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公司名字是否注册
去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前会有个核名的流程,该流程如果查出来你所取的公司名称已经被注册则需要重新更换,如果没有被重复使用则可以注册登记。核名流程是:1、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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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夫妻之间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配偶中的任何一方擅自将属于夫妻共有的企业股份进行转让时所引发的变动,无疑是对该部分股份的重大处置,因此,此类行为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慎重考虑,并且必须通过协商来共同达成一份关于股份转让的明确协议、股东会议的法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
2、当夫妻共同持有某公司的股权时,如果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便与第三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是否知晓股权转让事宜、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等等;
3、在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创立公司的情况下,他们应该以各自的个人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办房产证时私自加名字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房者有权向相应部门申请在房产证上增设姓名。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各项资料,同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1.详实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材料;
5.关于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详细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义务在其办公场所和官方网站上公开申请登记所需的材料目录以及示范文本等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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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企业名称是否被注册?
可以通过到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是直接从网上来查询企业名称是否被注册,这样的一种查名称的流程是必须要经过的一个流程,因为只有确定的名称的具体情况才能够办度啊是否存在完全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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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您详细解答如何自行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企业注册:
首先,您需要登录商业登记机关官方门户网站并完成用户注册;
其次,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以完成在线申请程序;
第三步,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由商业登记机关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批,若审核顺利通过,则会向您发送通知;
接下来,您可以下载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电子登记通知书;
最后,商业登记机关将您的电子档案妥善保存,并向您颁发正式的公司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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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公司名字是否被注册
去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前会有个核名的流程,该流程如果查出来你所取的公司名称已经被注册则需要重新更换,如果没有被重复使用则可以注册登记。核名流程是:1、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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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右手无名指骨折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员工遭受骨骼伤害时,他们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证?这里提供了具体的步骤:
首先,企业应在事故或疾病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三十天之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其次,工伤认定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文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之后,社保局将依据申请材料的完备程度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材料不足够,社保局将会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
在社保局对事故损害进行核实调查时,相应的用人单位、雇员、工会组织以及医药机构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都有义务予以协作支持。
然后,社保局会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于事实清晰且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那么,哪些情况下的骨骼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视为工伤:
1.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因为事故而失踪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5.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遭受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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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侵犯名誉权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的详细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首先,需精心撰写诉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其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收集所有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
第三步,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即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
接着是立案审查环节,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在接下来的七天之内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待缴费完成后,将正式予以立案;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立案通过后,将会为案件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
然后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经过法庭审理和判决,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则应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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