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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1-03-27 吉林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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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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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什么时候进行离婚调解?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前,应当进行调解。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案件一般是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
    二、离婚调解的流程是什么?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三、离婚调解的时候原告应该注意什么?
    1、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2、注意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3、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4、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调查,或申请出具调查令调查。
    全文
    10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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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在一次诉讼案件中,若是原告方被告方在庭外愿意达成和解,但双方都要注意,另一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去参加法院的前提条件,且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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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需要在司法实践活动过程中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在处理各类民事案件时,必须严肃遵守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
这意味着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在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时,都必须全力以赴地查明事实真相,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2.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有责任保障并积极促进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要保证所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
这就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竭尽所能地为当事人提供行使诉讼权利的便利条件。
3.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遵循自愿与合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则应立即依法作出判决。
这就意味着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首先应优先考虑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如若调解失败,则应迅速采取行动,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司把员工调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员工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员工被公司派遣至外地工作,若此行为符合公司既定的管理规范以及雇佣合同约定,然而员工对此仍表示不满,此时可与公司展开新的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如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遵从公司整体的调配。
若是员工长期对公司的部署置之不理,已到达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公司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除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前往外地工作系履行雇佣合同中已经约定好的职责,因此,作为员工理当坚决执行;
如果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指出出差是其工作范畴,且该规章制度在员工正式进司前曾事先通知过全体员工知晓,那么,在此情况下,员工需无条件遵守并接受相关指派。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指派员工前往外地工作的决定并不符合公司制度或雇佣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员工应对此提出异议,并通过重新磋商来解决问题;
若协商未果,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公司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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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 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第二、要避免几种典型的调解言词举止错误。第三、在调解中应当注意的事项:1、最好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调解。2、最好调解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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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
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东西,要把握好调解的时机,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离婚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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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投资关系固定资产转让注意哪些法律条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出售固定资产之际,应该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计算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其销售额为基础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关于上述交易事项的财务处理流程如下:
(1)当涉及到出售、报废及毁损等情形下的固定资产转移至清理阶段时,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首先,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化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其次,记录已经计提的折旧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分别计入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最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转出。
(2)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清理费等,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记录,同时将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3)在计算并缴纳相关税金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情况,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其销售额计算并交纳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缴纳增值税。
此时,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两个科目中。
(4)在回收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以及变价收入等款项时,应将其分别记入银行存款与原材料等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若有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提出赔偿要求,应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6)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成之后,若出现净收益,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两个科目中;
反之,若出现净损失,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者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三个科目中,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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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时要注意啥?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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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谈判需注意什么
(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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