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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心得怎么写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1-03-29 上海金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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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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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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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全文
    9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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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心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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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公证程序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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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被取保候审人员如何监管
[律师回复] 解析:
对已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被刑事被告人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严格监管: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分局需指派专人认真负责地对被获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将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情况向其所属的县级公安局进行详细汇报,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内,如果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有正当的理由需要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负责执行的公安分局应立即向其所属的县级公安局进行报告,然后由该县级公安局在征得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之后,再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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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事实认定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界定如下:
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而这种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非法需求;
其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挪用后用于数额较大的营利性活动;
最后,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用后,且数额较大,但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这也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实习盖章分公司只有业务章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业务专用章一经注册并适用于相关业务领域的交易往来,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业务专用章主要是各单位在处理诸如单位会计核算以及银行结算等业务活动中所必需的一种印鉴,然而在进行正式合约签署的过程中,我们更倾向于采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进行盖章认证,这其中并不包括业务专用章。对于实习证明而言,可以选择加盖合同专用章作为有效盖章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各企业通常会选用合同专用章来对外签订各种形式的合约协议,从而在约定的基本范畴之内实现对自身单位的代表功能,同时亦需承担因为这些协议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公章亦可以替代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进行使用。凡是用作公司名义发布的各类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资料,都可以使用公章进行认证。相较之下,合同专用章的重点在于其专用性,仅能产生合同签署的效力及合同的形成效力,而由这些效力所衍生出的合同对合同的约束事项则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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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2版 系根据最新的法律、规范,结合国内外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最新研究与实践成果,在保持第1版优点的基础上重新编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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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诈骗罪由谁来管辖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诈骗属于须由公安机关受理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案发地或被告人常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管辖。一旦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之后,将此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核,若检察院判定具备提起诉讼的条件,便会向相关法院提出公诉指控。由于涉嫌合同诈骗罪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严重犯罪行为,
因此,此类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为刑事责任,归类于刑事案件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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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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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代理资质取消如何管理?
招投标代理资质取消将直接向省级平台报送营业执照、具有专业职称的专职人员等相关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都要公开。除此之外,国家也明确地规定了,应当加大投诉举报查处的力度,同时推进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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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水利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是水利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水利部可以对专家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可以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条例,可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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