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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有限公司章程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1-03-30 西藏日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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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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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填写)
    兼营: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说明:按出资人数逐一填写)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以及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董事_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在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__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全文
    10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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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2条。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 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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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分公司没有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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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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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企业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专属于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应当也必须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这也属于各国的立法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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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武汉市可否办理黄冈社保卡相关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异地办理社保卡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1.申请者首先需要确认已经成功购买了社会保险,若为初次申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新客户办理;
2.请您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便我们进行身份证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比对,没有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作为替代品,对于不是本市居民或者属于本市户口但是尚未取得身份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一份由拍照服务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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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有挪用公款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营企业擅自挪用公共款项的行为实际上已触犯了刑法,被定性为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罪(即俗称的“挪用资金罪”)。
而对于那些擅自挪用自有资本归私人所用或作为借贷手段对外出借,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具体标准根据法律条文而定)且已经超出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或者虽然没有超出这个时间范围,但是以营利为目的挪用款项并用于商业运营活动,以及涉及到非法活动并且金额较大的行为,都可能会被视为挪用资金罪的嫌疑对象,进而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逆行是危险驾驶罪还是违章
[律师回复] 解析:
逆向行驶在任何情况下均被认定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无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只要实施了逆向行驶,即构成交通违规行为。
在此类状况下,若对方驾驶者并未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那么逆向行驶的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反之,则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违规行为,对引发本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影响进行评估和判断,由交通警察据此划分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品在其他国家出版版权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详细说明:
首先,当作者为个人且身为公民时,他们的著作保护期限将得到以下的保障:
即作者在世期间及其去世后五十年内;
而对于合作作品而言,它的保护期限延长至了作者终身及去世后五十年,并且是从最后一位离世的作者的离世日期开始计算。
其次,如果作品属于法人作品,那么它的保护期限将自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并持续五十年。
若作品尚未公开发表,则其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也会受到保护。
再者,对于电影作品以及采用类似于拍摄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来说,它们的保护期限同样为自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并持续五十年。
若这些作品尚未公开发表,则其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也会受到保护。
此外,对于那些作者身份不明确的作品,它们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自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然而一旦作者身份得以确认,便将适用上述一般的保护期限规定。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限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一权利的保护期限自首次出版之日起计算,并持续十年。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表演者所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方面的保护期限,这一期限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只要表演行为发生之后的五十年内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对于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其保护期限自首次制作完成之日起计算,并持续五十年。
与此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所享有的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之日起五十年内的作品的权利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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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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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清算税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企业清算的整个过程之中,税务流程的规范化处理尤为关键,这是为了保证企业能够遵循法律法规、保障自身权益。
具体而言,在企业决定注销之前,务必先向税务机关缴纳所有未尽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同时还需缴回已使用过的发票、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税务证件。
接下来,在正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环节上,企业需要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由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所做出的决议等相关材料。
经过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之后,如果企业满足了注销登记的各项条件,便可以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除此之外,税务管理部门还将对企业进行全面的稽查与审核,最终完成注销税务登记的全部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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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总则、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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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中小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其标准主要包括了企业从业员?数、营收额以及资产总额等多个方面。
以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这四个行业为例,当企业的年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五百万元时,便可被归类为中型企业;
而当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在五十万元及以上时,则可以被视为小型企业。
在工业领域内,如果一家企业的从业员?数达到了三百人或者更多,并且其年营业收入也达到了两千万元或者更高,那么这家企业就可以被认定为中型企业;
反之,如果一家企业的从业员?数在二十人或者更多,同时其年营业收入也在三百万元或者更高,那么这家企业就可以被划分为小型企业。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二条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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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遵循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被告人必须向调查机构提交申请;
其次,接收到申请之后,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审查,若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应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第三步,在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之后,相关部门应制作并提交取保候审报告书,同时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原因、所采用的保证方式以及被告人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第四步,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之后,应制作和颁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最后,向被告人公开宣读并交付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被告人签字、加盖指纹以示承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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