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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有什么政策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1-03-30 山东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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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1.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技术企业,自投资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
    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为,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性单位,自开业之日起,
    第一年至
    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业务的,按其经营企业(以其实际经营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料和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的大宗煤歼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筑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4.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在国家规定的老根据地、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国家确定的贫困县的农林信用社在1995年底前可继续免征所得税。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年净收入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额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额+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100%。
    (3)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2)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各类进修斑、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3)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①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
    ②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③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④学校与其他企业联合创办的个人、单位和企业;
    ⑤学校校办企业转租给个人经营的企业;
    ⑥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残肢体残疾。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②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③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④每个残疾职工都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⑤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⑥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1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的收入在“八五”期间免征所得税。是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然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不包括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取得的所得,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和服务于水利工程自身的建筑业所得,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1
    2.对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探单位的所得,在1994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1
    3.新成立的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五年所得税的政策,可执行到1995年底。
    1
    4.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在“八五”期间减征或兔征所得税,是指:
    (1)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腌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饯、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2)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1995年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
    (3)对生产婴、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实行内部供应价格,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4)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在1995年底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1
    5.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全文
    12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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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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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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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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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个人所得税退税产权证明选择哪一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房屋证书信息时,请务必准备好下列相关材料:
首先,我们将产权证明进行了细分,具体包含四种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预售合同。
若您已经成功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书,请您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四种类别中选择对应的选项;
而对于刚刚购入的房产且尚未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朋友们,您可以选择填写“房屋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您的产权证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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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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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税标准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公司应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税率为3%;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则根据不同应税内容,税率在17%至6%之间浮动)或者营业税(税率范围为3%至20%,具体税率取决于应税内容);
其次是城建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的纳税额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适用税率进行计算);
再次是教育附加费(同样以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的纳税额作为基数,乘以3%的比例进行计算);
此外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的纳税额作为基数,乘以2%的比例进行计算);
再者是水利建设基金(该项费用的计提与缴纳依据为销售收入的0.1%);
最后是企业所得税(以公司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作为基数,乘以25%的比例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所得税法规定了法定税率为25%,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执行这一统一税率。
另外,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税率可降至15%;
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其税率则可降低至20%;
至于非居民企业,其税率也为20%。
除此之外,还需缴纳印花税,其计算方式为购销金额乘以0.3‰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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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由税务机关实施的征税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1.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款项的征收以及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2.扣缴义务人和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相关单位所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还包括这些单位所实施的代征活动;
(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出的强制其提供纳税抵押行为的书面通知;
(三)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具体包括:
1.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冻结纳税人在该机构的存款;
2.对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处理;
(四)税务机关未能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导致纳税人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具体包括:
1.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从当事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2.对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六)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具体包括:
1.罚款;
2.没收财产(具体分为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两种情况);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并暂停供应发票;
5.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
(七)税务机关拒绝依法办理或回复的行为,具体包括:
1.拒绝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
2.拒绝抵扣税款;
3.拒绝退还税款;
4.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拒绝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拒绝将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拒绝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八)税务机关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九)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实施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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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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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改房再买房契税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契约税:
1、对于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买家,应按照1%的税率进行征收;
2、针对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的住房者,其应交纳的契税比例为1.5%;
3、下列情形将按3%的税率进行征收:
(1)所购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
(2)买家并非首次购房;
(3)涉及到车库等特殊物业类型。
(二)、个人所得税:
(通常由卖家承担,除非双方另行约定)1、若房产证已满五年且为卖家夫妇名下唯一房产,则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若卖家夫妇名下非唯一房产或者房产证未满五年,则应按照1%的税率进行征收。
(三)、土地出让金:
按照1%的税率进行征收。
(四)、其他相关费用相对较低:
交易手续费:
每平方米6元乘以房屋总面积;
工本费:
一个证件收取80元;
共有权证每件收取20元;
评估费:
评估总价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时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
100元(银行贷款时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
每份20元,一般需要开具3份;
公证费用标准:
300元(如无法亲自办理,需支付此项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惠州市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盗窃罪通常会受到以下严厉的刑罚惩罚:
1.对于盗窃犯罪行为,其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若被告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3.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则主要包括盗窃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这里所说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4.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告人,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情节特别严重”则主要包括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这里所说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立案的标准为,倘若犯罪嫌疑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者,则不作立案处理。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尚且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被认定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之际,刑事诉讼程序便应自然而然地启动。
此外,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若实施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者而言,如果其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同样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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