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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后的例外情形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1-04-03 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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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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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
    12 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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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后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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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核准后,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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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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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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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取保候审什么证件要上交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其居住地派出所对其住所进行监督监护。
此外,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进入某些特定场所、不得与某些特定人员进行私下会面或通信联络、不得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将本人的护照、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件交付给相关执法机构予以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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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诉讼程序中,律师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关于变更当事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在此之前,需确保满足相应的条件。
其中包括:涉及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罪行的案件;预计判决结果将会达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不对其执行逮捕,则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对于因涉嫌犯罪被拘留的人员,尽管需要进行逮捕,但由于相关证据尚未达到逮捕标准;应当实施逮捕,然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应当实施逮捕,但是犯罪嫌疑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案件审理,需要进一步侦查或审查起诉;以及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有可能逃往境外躲避侦查,但无需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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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两种例外情形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于抵押物以及破产房屋的情形下,买卖不破租赁在合同法的第229条中规定的,那么在本条规定中也是写明了如果房屋在租赁期间房屋进行了买卖时,该房屋的租赁关系也是不会取消的,那么这一条规定也是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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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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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4、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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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取保候审开庭判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取保候审状态下所涉及到的盗窃罪量刑判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均应被依法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况。根据《刑法》具体规定,对于实施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对于实施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至于实施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取保候审后能见什么人员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嫌疑人享有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权利。
具体来说,嫌疑人在被首次询问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为其代理,担任辩护人。而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嫌疑人有权利与辩护律师进行见面交谈。除此之外,辩护律师还可与正在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联系。若其他辩护人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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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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