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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差别?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1-04-03 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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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证条件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二、办证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三、办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
    全文
    8 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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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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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伤残鉴定有什么差别?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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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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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证和二级残疾证有什么分别
中度残疾人包括:1、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2、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3、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4、肢体残疾中的二级;5、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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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职务侵占罪类别是哪些罪名
[律师回复] 解析:
1.从分类上看,职务侵占罪归属于对个人或组织的财产权进行侵犯的范畴。
2.依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款,本罪名所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各类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而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凭借其职务便利,将所在单位的钱财据为已有,这一行为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便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然而职务侵占罪并非单一行为,其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单位并不局限于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还包括私营单位等各种类型。
至于单位资质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最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的职务侵占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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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差别?
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一般的劳动合同相比,并无明显的差别。获得劳动报酬是每一个劳动者应有的权利,残疾人劳动者也不例外。残疾人参加劳动,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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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说别人诈骗算不算诽谤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指控,如果其存在犯罪事实,那么恶意散布此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诽谤,会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仅仅是凭空捏造他人实施诈骗的言论,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则不能被确认为涉及犯罪的行为。
然而,如果被诽谤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诽谤行为人可能触犯了诸如诬告陷害罪等罪行,他们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报案。
在这种情况下,诽谤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的风险。
此外,如果诽谤行为人故意捏造足以让他人遭受刑事追责的犯罪事实,并且亲自向国家机关揭露这些虚假信息,那么他就已经达到了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同样地,即使诽谤行为人并非直接向国家机关揭露虚假信息,但是他所采用的手段足以引发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调查和追究,那么他仍然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醉驾碰到别人车辆无人员受伤受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醉酒驾车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当事人将可能面临被指控为危险驾驶罪的风险,并需承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及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暂时吊销其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向交警部门缴纳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那些曾经由于酒后驾车而受到惩罚的人来说,如果他们再度重蹈覆辙,则可能会面临最高十天的拘留以及一千元至两千元的罚款,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永久性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法定代表人为特定法人机构的代表人物,他们代表法人展开各类民事活动,一旦担任了法人代表职务,其自然人身份便会被法人吸收,因此,从此往后,其以法人代表名义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应由法人承担。
然而,如果其行使的是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那么由此产生的责任将由其自身承担;
若法人代表在行使代表权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存在过失,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模式下,股东仅需按照其出资额度为限对公司负责,而公司则需要以其全部资产作为公司债务的总体担保。
换言之,当有限责任公司面临债务清偿问题时,其主要依靠的是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偿还,即使公司的资产无法满足债务需求导致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也无权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在清偿债务时可能会动用到股东的出资,但是此时股东的出资已经归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个人所有。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是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实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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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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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用医保后能去做工伤鉴定流程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您需要申请工伤鉴定时,首先请前往当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书以及相应的申请说明文件。
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材料要求及准备事项:
1.请您认真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共计四份;
2.此外,还需填写《个人信息表》以供参考;
3.在提供上述材料前,请务必准备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例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是能够显示您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条复印件或者工友的书面证明等等;
4.如果您是由于受到职业疾病的影响造成的伤害,则须出示抢救医院的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
5.为了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请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对于因交通事故或者遭受暴力伤害而导致的工伤,您需要向我们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裁定书以及相关处理证明;
7.若您是因为失踪而申请工伤,那么请您提供由司法部门出具的裁定书作为证明材料;
8.对于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情况,您需要提供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作为证明;
9.如果您是出于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受伤,那么请您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最后,请您准备一张两寸照片用于申请过程中使用;
11.同时,为了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请您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12.在提交申请之前,请您简要描述受伤的具体经过并将其制成电子文档以便于我们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二者的性质不尽相同。
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基于先履行一方未能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债务时所拥有的抗辩权;
而不安抗辩权则是指先履行一方在认为后履行一方将会无法履约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情形下,所享有阻止其相应债务履行的权利。
其次,从表现形式来看,在先履行抗辩权得以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存在债务负担,并且这两种债务之间需要建立起对等的关系。
只有在此基础上,当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履行出现违约现象时,后履行一方才有权利拒绝对方提出的相应履行请求。
然而,在不安抗辩权得以行使的情况下,尽管当事人双方同样需要承担债务,但是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双方所负担的债务必须具备对等性的特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其目的并非仅限于对抗后履行一方的不履行行为,因此抗辩理由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未必会呈现出直接的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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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残疾等级鉴定标准,工伤残疾鉴定如何申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眼睛残疾等级鉴定标准,工伤残疾鉴定如何申请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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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行政执行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主要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性质上看,行政处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行政管理的相关对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及程序,为其设定新的义务,进而直接影响到相关方实体权益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制裁性的法律责任。
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则是法定义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至于行政强制措施,它通常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作为前提条件。
其次,从目的来看,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制裁。
而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确保相对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能够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从而有效地预防、制止或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潜在的危险状况。
最后,从原则角度看,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虽然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但是两者之间仍然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和警示,因此,处罚通常是一次性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这就是所谓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而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合理性的原则,优先考虑使用非强制手段,只有在无法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情况下,才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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