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网约车新政最新消息对于车辆的要求如下:
(一)取得本市机动车牌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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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排量不小于1.6L或1.4T、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00公里;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
(四)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且车辆初次登记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五)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有关规定,且符合行业运营安全有关标准要求;
(七)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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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九)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须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其他网约车或巡游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司机的要求: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五)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