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许可条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千瓦、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三)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
(四)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的数据信息能够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五)车身不得喷涂或张贴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颜色、门徽和标志灯等经营标识;
(六)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
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证。
【驾驶员服务规范
网约车驾驶员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
(二)规范自身仪容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言行得体、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三)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等证件;
(四)按照规定收费,主动给付乘客发票;
(五)配合处理有关投诉事宜和协助乘客查找遗失物品;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不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八)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等设有统一巡游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九)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十)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十
一)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
二)不得在载客状态时承揽其他预约业务;
(十
三)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对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以上就是景德镇网约车新政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