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审判决部分不服上诉人只需要按照不服部分的内容交纳案件受理费即可。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院上诉费一般按照一审诉讼费减半收取,由不服的一方先代付。
判决过后法院会列明原被告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依据判决执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实却无财产可执行的,一般会终止执行,待有财产线索了再恢复执行。执行时,可以冻结扣押对方财物以确保执行的到位。
法官有自由裁量案件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宣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