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工资二倍的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n
2.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可以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r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3.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证明,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对劳动者于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rn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