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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1-12-15 香港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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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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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全文
    7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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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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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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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走私偷逃应缴税额4000多万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走私罪涉及的应缴税款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构成计税价格应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以及消费税之和;
相应的,应纳所得税则是通过将前述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来确定。
对于多次发生且未经处理的走私行为,将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183天居民个人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本份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规明确指出,(一)对于身为国内居民的个人而言,其涵盖综合性收入的税前所得金额应按照该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其税收减去基本的六万元的免收额度以及各种特定类别项目的扣减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便被视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对于那些来自于国外或是未在我国居住过较长时间的非居民个人工薪纳税义务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是通过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薪贴收入减掉基础的五千元扣除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对于劳务报酬、版税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根据每次实际获得的收入金额来进行计算。
(三)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每年的总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四)对于财产租赁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如果每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减去八百元的扣除费用;
而当收入超过四千元时,则需要再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剩下的部分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了。
(五)对于财产转让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金额减去原始财产价值以及合理的费用支出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六)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偶然性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每次实际获得的收入金额来进行计算的。
对于劳务报酬、版税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通过收入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此外,对于版税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其应纳税所得额还会进一步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进行缩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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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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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进行详尽的梳理和分类。
这些证据主要集中在项目合同及其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材料上,我们要求提供的是原始且真实的文件原件。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部分材料并非原件,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对此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其不会对后续诉讼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2、确定本案件的专属管辖法院。
受诉的项目合同纠纷通常都需要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无论是工程尚未正式启动还是存在多方参与承揽的情况,只要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中所涉及的施工项目具有明确的地理位置,那么就必须在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此外,工程类案件属于房地产案件的范畴,应由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而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等特殊类型的案件,则适用于房地产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3、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地域因素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对于那些较为复杂或者需要在异地进行诉讼的案件,我们强烈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来协助处理,以免因为细节问题而导致整个案件的失败。
4、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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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返钱,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指的就是,子女的教育费用,还有就是住房的租金以及大病医疗等费用,是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予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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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专利网上电子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专利电子申请流程中,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首先,专利申请人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专利请求书及相应的说明书及其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等详细资料;
其次,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会在接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大约18个月内对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者,将立即予以公开发布;
最后,若自申请之日起到申请期限满三年期间,该项发明专利通过了实质性审核,则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将会向申请人颁发发明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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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不是返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当事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依法扣除子女教育费,住房租金等费用,扣除这些费用以后低于个税起征点的就可以不用交税。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这个问题可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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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的刑事司法案件中,如若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法官有权优先启动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程序。
假使调解无果,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将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合并进行审判。
然而,只有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过于冗长而不得不采取特殊举措之际,才有可能在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后,由同一审判团队继续负责处理附带民事诉讼事宜。
值得强调的是,在适用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受权法院将会根据实际财产损失状况,做出相应的裁判结果,对于诸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此类的损失,将不予采纳认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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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有几项构成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定义上,合同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方可成立:
首先,其犯罪主体应为一般性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犯罪人在主观方面须有明确的故意,且必须怀揣着贪污侵占他人财物的罪恶企图;
再次,本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指向了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效监管以及公民私人财产的合法权益;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犯罪行为需在签署及执行有关经济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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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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