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学到了借条的相关规定。但是我对借条中的借到和借条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借条中的借到和借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帮助5人 1.5w浏览 匿名 2017-08-05 贵州铜仁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在我国法律上 借条中的借到和借条没有什么区别。
      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全文
    14 2017-08-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中的借到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0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77****96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96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39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借款是准备借,证明款还没有借到自己的手上,而对于借到证明款已经拿到手了,双方也成立了合法的债务关系,对于这两种是存在不同的法律意义的。
10w+浏览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1)其各自的宗旨就有所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策略的实施,意欲强迫当事人满足他们未尽的义务或缔造出与履行义务同等的状态。
反之,行政强制措施所围绕的中心点,则是以维持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现状为核心,进而防止、制约或者操控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危急形势。
其次,
(2)它们的实施前提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行政强制执行的启动,必须建立在法定责任人未能履行法定责任的基础之上。
相比之下,行政强制措施并无强制性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履行法定责任,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再者,
(3)它们的动因也各具特色,行政强制执行的起源只能源于责任人负有的不履行职责的义务,或者是负有作为义务却未能履行职责的行为。
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也可以是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某类事件的发生。
此外,
(4)它们的实施主体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不仅包括了行政机关,还涵盖了人民法院。
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仅限于行政机关。
最后,
(5)它们的结果也大相径庭,行政强制执行的最终结果是以责任人履行义务或缔造出与履行义务同等的状态而告终。
相反地,如果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无需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那么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恢复原状。
若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则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在行政强制执行法中,具体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借款是准备借,证明款还没有借到自己的手上,而对于借到证明款已经拿到手了,双方也成立了合法的债务关系,对于这两种是存在不同的法律意义的。
10w+浏览
车主把车借给无证驾驶的人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将汽车出借予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之人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1)
首先,出借方需承担高达两百元至两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处罚。
(2)
其次,若因出借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公安机关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出借方的驾驶证进行吊销处理。
关于无证驾驶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者;
2.未经合法考试程序,擅自获取驾驶证者;
3.驾驶证已被注销或吊销者;
4.不具备驾驶资格,非法获取驾驶证者;
5.驾驶证有效期已过者;
6.驾驶证被暂时扣留者;
7.持军用、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辆者;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我国境内驾驶车辆者;
9.驾驶车辆时超出其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范围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小区车库堵门处理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遇到自家的车库被其他车辆堵塞时,您有权选择向警方求助。
您可以致电当地的交通警察局或是拨打紧急报警电话,将这一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
在等待警方响应的过程中,您可以事先告知物业人员这一状况,以便他们可以提前准备必要的协助。
待警方接管此事后,他们将负责通知该车辆的车主尽快前来将其移出车库,否则将会安排拖车进行强制清障。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均属民事侵权范畴。
若经双方协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车主也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制止侵害行为,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作为业主,当您发现自己的停车位被占用时,您有权依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恢复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同时,您还可以向占用车位的人明确表达您的权益主张,并要求其承担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所有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里的借和借到有啥区别?
借条里的借和借到的区别在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不同的,借主要是产生债权人的法律地位,而借到是产生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所以提醒大家注意,在打借条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细微的地方,千万不能够书写错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借条和借款单有何区别?
借条和借款单的区别在于含义和作用以及主体都是不同的,借条它主要是表明确实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而借款单实际上是用来报销相关的费用的,在作用方面借条的作用比较广泛,而后者的作用在于处理核算,主体方面,前者是个人,而后者是主要是公司和个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借款合同纠纷领域内,提起诉讼的案件可分为两个大类:
即法定管辖地以及协议管辖地。
其中,法定管辖地则细分为被告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两大方面。
而针对合同履行地这一重要环节,始终给当事人带来困惑,也时常成为诸多法院立案过程中的瓶颈之处。
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如何明确借款合同履行地为题的批复,我们得知:
合同履行地乃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具体地点。
借贷合同恰属于双方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其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
因此,无论是贷款方还是借款方所在地,皆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场所。
依照借款合同的规定,贷款方应当先行将借款划拨出去,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应将贷款方所在地确认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1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松江区盗窃罪律师如何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未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案件中,每件律师服务费用范围介乎于人民币800元至1万元之间;
若案件涉及其财产权益,则需支付高达每件基础服务费1千元至2千元不等的费用。
当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阶段性计费。
具体来说,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
而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降至4%至5%;
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额达到5000,001元及以上,此时收费比率仅为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论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关系,每件律师服务费用均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浮动;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无论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关系,律师服务费用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每件服务费用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每件服务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拆迁子女安置房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申购安置住房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夫妻双方均拥有特区户籍户口,或者其中一方拥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实际上已经在特区居住的雇员家庭;
2、拥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单身职工,与其具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人员共同构成一个家庭单位;
3、拥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年龄达到35周岁以上的单身职工;
4、拥有特区户籍户口的现役军人、烈士配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