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们好,请问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我一个朋友需要了解上述的原则是什么呢?希望你们解答一下谢谢

帮助5人 2.3k浏览 匿名 2017-08-08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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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是以特定的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其他诉讼活动的特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等。
    全文
    14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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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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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四)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五)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六)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七)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及两审终审制;(八)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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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身份证过期不带户口本可以办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身份证过期且未随身携带居民户口簿的情况,相关政策明确规定,除了首次申领身份证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交居民户口簿以外,补办及更换身份证均可无需携带户口簿。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对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提出申请后,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及时进行办理。
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
关于补办身份证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居民户口簿;
3.符合居民身份证标准的照片三张;
4.支付工本费用;
5.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在完成补办身份证手续后的三个月内,您需要携带户口簿前往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届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
2.收费收据;
3.补办居民身份证回执。
如果您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并且身处异地,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首先,您需要亲自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缴纳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
其中,若您申请换领身份证,则需要提供已遗失的居民身份证;
若您申请补领身份证,则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其次,异地受理点在收到您的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立即将受理信息传输给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及时审核签发。
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经过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与核验发放工作。
您只需凭借领证回执即可前往受理点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如需换领证件,在领取新证时还需交回原有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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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有哪些?
税收的行政诉讼法的基本额包括共有的原则,人民法院特定的主观的原则,合法性的审查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并且不适用调解的原则,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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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规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对各类交通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若发生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务必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等等;
接着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并及时展开救护工作,救护过程中需妥善保存现场原始状态,以备后续调查之需;
倘若交通事故尚属轻微,未对人身安全及贵重财物造成严重损害,可在确保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将车辆转移至适当位置,随后进行私下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身体原因猝死算工伤还是不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职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猝死现象,只要符合相关法条所述情况,即可被认定为工伤范畴。
在依法被确认为工伤之后,劳动者将有权利享受到诸如丧葬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在内的多项赔偿待遇。
然而,并非所有的人身损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触犯刑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因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显然与其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因此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2、因酗酒过度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同样地,员工因酗酒过度而引发的身体伤害亦与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便该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3、自我伤害或者自杀行为。
此类人身伤害系由行为人自身行为所致,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4、尽管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但并非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引发的暴力伤害,同样不属于工伤范畴;
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
6、不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范围内,且并非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引发的身体伤害,例如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进行的私人活动,均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7、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后死亡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8、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遭受的身体伤害,包括员工在因公外出期间从事的个人活动,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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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基本原则有几种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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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离婚诉讼一审提交中审核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婚纠纷案件的初审阶段,法律规定了三个月的时限。
该期限自案件正式立案之日的翌日起开始计算。
因此,通常来讲,离婚案件的初审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以内(遇有特殊情况时可能需要延长至十五个月)完成审理并做出裁决。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而言,其期限则仅需三个月。
如果对初审法院所作出的裁判结果持有异议而提出上诉的话,那么二审法院一般的审结期限为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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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预售合同书范本请问其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特殊性质之买卖契约,意指商品房预售者与预购者以书面协定方式,约定预售者在预定时期内将已竣工之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者,而预购者向预售者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收商品房。
在评断此类合同效力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各方主体资格合乎法定要求。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参与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亦可为各类法人等具有缔约能力的实体,故非任何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方须为依法成立且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鉴于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唯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若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但如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已经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可被判定为有效。
其次,合同各方意思表示真实。
再次,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合同标的物明确且可行。
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为确保合同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亦应具备可行性。
例如,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明确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装修标准以及平面图或户型图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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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特定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起诉不停止原则、举证责任原则、负责赔偿原则等,具体情况下对于税收行政诉讼的处理可以由法院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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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公积金冲本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住房公积金享有偿还房地产贷款的法定权利。
在存款公积金以后,储户可从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相应资金,用于一次性的全额偿还贷款本金。
同样地,用户亦有权利利用每月所缴纳的公积金进行还款,这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关于公积金还贷的具体操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每年一次性地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提取出来,用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然后再依据冲还贷之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以及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每月的还款金额;
第二种则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直接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偿还当月的贷款本息。
对于公积金房贷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所在城市的居住证明或者有效身份证明;
其次,申请人必须已经加入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最后,申请人需要连续且足额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六个月以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无疑是可以用于偿还房地产贷款的。
此外,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例如职工购买房产、职工建设房产、职工翻新房产、职工对自有房产进行大规模装修等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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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原创作品做头像是否侵权
[律师回复] 解析:
身为独立创作的作品,它受到了版权法律的全面保护。
根据相关条文规定,在未取得原始创作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第三方都无权通过复制、发行、展示、演出、播放、网络信息传播等途径来使用该作品。
因此,如果将他人的原创图片用作个人头像或背景图像,就有可能触及到版权侵权的敏感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行政复议期间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内容有所质疑者,并非应当寻求行政复议,而是应该提出复核申请;
因此,如果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后仍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那么这无疑是违法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民事诉讼,都必须否认该受理行为,并进行驳回申请的复议决定。
其次,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如果出现中止情况,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这将成为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因此,您所提到的这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实际上构成了民事诉讼判决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因此,应当是民事诉讼程序暂时停止,而非行政复议程序暂停。
您可以查阅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何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许可的撤回,需遵循以下严谨而完善的步骤流程:
首先,启动撤销程序。
若是在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抑或是受到广大民众的检举告发,负责做出行政许可决策的政府部门或其上级领导机构,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启动撤销该项行政许可的程序。
其次,立案。
当撤销程序正式启动之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有责任指派至少两位工作人员来负责此案件的具体办理事宜。
接下来,便是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环节。
第四步,调查结束后,需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这份报告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主要事件的详细描述、处理依据以及处理决定的建议等等。
然后,进入听证阶段。
最后,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调查所得出的结论,相关行政机关将作出是否撤销行政许可的最终决定。
倘若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则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向当事人及利益相关方进行送达。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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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合法审查原则,不适合调解原则,税务机关举证原则,法院特定主管原则等,在税收案件中,有些情形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行为有争议的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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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抢劫罪不能缓刑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情节严重、致人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抢劫罪行,其责任人通常无法获得以缓刑作为惩罚方式的裁决。
这是因为对于能够适用缓刑的案例,首先要求被告人所涉罪名属于轻度犯罪范畴;
其次则必须是基于对被告人施加的刑罚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比该期限更轻的处罚量级做出的判决。
然而,针对抢劫罪行的最低刑罚标准,即便是最轻微的情况也应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因此,对于触犯抢劫罪行的被告人而言,由于其刑期条件未能达到缓刑的基本要求,故而无法获得缓刑的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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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市场开拓原因导致的应收账款问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新科技应用步伐的加速前进,诸多产品间的性能及品质日益相似,致使大量商品供给呈现出相对过剩的状况。
在此背景之下,企业欲推动新产品推广至更为广阔的市场或者期望通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良来吸引新的客户群体,然而却难以寻觅到新的市场缺口。
多数情况下,企业只能争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进而与竞品相比较,展现出自身的相对优势。
这些优势主要体现在价格、服务以及结算周期等方面。
然而,由于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在价格和服务方面的创新空间有限,更多地倾向于在结算周期上寻求突破。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选择将产品免费提供给客户试用,或者承诺给予客户较长的信用付款期限。
在新客户拓展的初期阶段,为了激励客户提高使用量,企业也常常在付款期限上做出让步。
如此一来,企业的应收账款便在无形之中逐渐积累起来。
倘若遭遇市场环境与客户需求的变化,极易引发呆坏账的风险。
2.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应收账款问题销售产品并确保及时收回货款,产品质量无疑是前提条件。
然而,若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某些质量瑕疵或者产品质量出现波动,无法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甚至给客户带来损失,那么客户可能会提出退货、降价、索赔等要求,从而导致货款支付的延误。
更为严重的情况是,部分客户可能会故意利用企业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作为延迟付款的借口。
为了维持销售业绩或者避免失去重要客户,企业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往往会采取积极的沟通方式,同时继续执行新的合同。
然而,由于沟通过程耗费时间较长且各方立场难以达成共识,最终导致应收账款不断累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离婚诉讼网络申请流程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主要分为两类,即协议破产方式与诉讼离婚方式。
关于前者,如需在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您可按照以下步骤在线办理:
首先,请访问所在民政局的官方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接着,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服务项目,并在备注栏目中详细标注您的姓名及其他信息;
随后,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电子照上传至指定区域,同时详述离婚理由;
最后,完成认证提交作业,静待审核通过或撤销通知,以便安排现场面谈时间。
至于后者,也就是网上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亦有两种途径:
其一是用智能手机App进行立案,另一种是利用个人电脑使用微信搜索"移动微法院"的功能,找到对应的小程序后进入主界面,选择"我要立案"选项,此时将显示一个需进行注册的页面,请根据指引逐步完成注册操作,成功登录后,依照系统提示勾选所需选项,填写必要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最后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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