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 1、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比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