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继承,在法定情形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发生继承的:
1、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
对于农村的承包林地,在原承包人去世之后,相关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且这个继承人是不硬性规定得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且林地的承包期和收益期都较长,因此在原承包合同期限内,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并办理过户手续。
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这里包括四荒地、林地、耕地、草地等,因为这是属于个人承包,在继承处理上,和林地类似,承包期内,法定继承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承包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