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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概念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2-06-20 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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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2、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全文
    13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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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适用性。2、耐久性。3、安全性。4、可靠性。5、经济性(6)与环境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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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质量不合格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产品质检未达标导致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遭受损害,该产品的制造商及出售商理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而对于此过程中承担有过错责任的运输业者和仓储部门,产品制造商及出售商也享有向其索赔的权利。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情况,赔偿额内应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1)医疗费用;
(2)在治疗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
(3)由于患者无法工作引发的经济损失;
(4)交通费支出;
(5)为残疾人提供的生活辅助工具费用;
(6)针对残疾人生活的补贴费用;
(7)对残疾者的赔偿金;
(8)被残疾人所抚养的亲属所需的生活费用;
(9)对于致死情况下,需支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所抚养的亲属所需的生活费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至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则包含以下几种方式:
(1)修复受损财物以还原其原始状态;
(2)对受损财物进行估值后给予货币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血液制品增值税简易征收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简称为简易征收方式的征税方案,通常用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鉴于部分特定行业的特性,他们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难以获得原材料或者商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从而使得依照传统的进销项计算方式来核算增值税应缴税额变得异常繁重,使得整体税收负担明显过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对于这些特殊行业,我们会采用简易征收率的方式来征收增值税。
对于选择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备案:
首先,企业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打印版)申请,其中包含了关于生产上述货物所需的原料以及生产流程的详尽描述;
其次,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第三,需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四,需要提供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
最后,企业还需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两份。
请注意,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都需要一式一份,并且必须使用A4复印纸,同时要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此外,复印件上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见,不能有任何折叠现象。
在填写申报内容时,务必确保其真实、可靠且完整,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内容存在不实之处,将会被视为无效申请,不受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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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概念及特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犯罪中止概念及特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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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扒窃是特殊的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原文为:
扒窃与偷窃之分在于是否采用殊途同归的徒手盗窃手段;
扒窃多发生于公共场所或交通设备之上,倾向于公然行动,涉及到财产的公开扒窃,而偷窃则偏向于隐蔽行事,具体行径更为广泛。
在刑事法律领域,扒窃与偷窃乃针对两种不同类型的盗窃行为,然而它们的特性皆可归纳为盗窃行为;
扒窃是刑法中所特指的广义概念,既涵盖了偷窃行为,也包括偷盗行为,而“偷盗”通常为社会大众生活中的习惯性用语,在刑法范畴内均被视为盗窃行为。
扒窃,也即在公众交通工具或公共设施上直接盗取他人身上装载的财物,主要采取类似割破衣物、强行夹带等手法,秘密窃取他人衣物、包袋内的现金或贵重物品。
在行为特征方面,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盗窃行为,扒窃具有自身独特的作案模式;
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只要实施了符合扒窃性质的盗窃行为,便可构成犯罪。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常被称为“偷东西”的违法行为,简称为偷窃,这是一种较为通俗易懂的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并施行的《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将“扒窃”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乃是判定“扒窃”行为性质的两大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准确解读“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于“扒窃”行为的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四款规定: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六款规定: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扒窃和偷窃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在法律术语当中是有一个不同的概念说法的,一般情况下扒窃更为具体和特定化的,而后者偷窃的概念是相对来说非常的广泛,但是处罚的力度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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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居间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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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死刑复核特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之详解:
1、上报程序规定明确。
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审理且被判死刑的一审案件,若被告方未提出上诉,则需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通过之后,再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审批。
2、在复核审理过程中,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并由三位资深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进行审理。
3、经过严谨的复核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示公正。
二、死刑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那些理应判处死刑的罪犯,倘若并非必须立即执行,则可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然而,死刑的执行,除了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外,其余均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则可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或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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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概念及特征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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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新化新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楼宇建设的质量监管准则如下:
(1)按设计规划和合同中的约定,完成所有应承接的项目任务,并且需达到在国家层面规定的竣工要求;
(2)确保工程质量能够满足国家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标准,例如需要遵守房屋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的验收规范标准等;
(3)整个建设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工程建筑设计以及工程建设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同时,还需具备完整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以及档案图纸材料;
(4)对于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等,都应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试验检测报告;
(5)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的单位,均需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或者优良等评价意见;
(6)工程施工单位也需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7)最后,还需办理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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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职务侵占罪针对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属于特殊的范畴,主要涉及到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2、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犯罪群体具体分为三个部分,即三类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人必须排除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因为他们在公司中担任着实际的领导角色,拥有一定的权力,因此自然可以被视为本罪的行为主体。
其次,我们要讨论的是上述公司的其他员工,这其中包括了除了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普通职员和工人。
同样地,这些人也必须排除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们或是由于具备特定的职权,或是由于从事特定的工作,从而能够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工作便利来侵占公司的财产,进而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
最后,我们要关注的是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这其中包括了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全体职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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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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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非法经营罪特别巨大的原因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概念,其具体判定标准会因犯罪主体(即自然人或法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例如,对于出版物类非法经营罪中针对个人犯罪的认定,若其经营数额达到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范围,则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然而,若以法人作为犯罪主体,则出版物类非法经营罪中单位犯罪的情形下,若其经营数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同样将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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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困人员供养证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申请成为农村五保户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者,应自行向所属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
其次,若由于年龄尚幼或智障影响无法表达自身意愿,可委托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表为其申请;
再次,经过村民委员会公开公正的评议之后,如符合相关条件,则需在本村范围内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第四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评议意见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须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最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需要在收到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审批决定。
对于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者,将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拒绝原因。
此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
如有必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亦有权进行复核。
申请人、相关组织或个人均需积极配合,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当五保供养对象不再满足法定条件时,村民委员会或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及时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同样地,五保供养对象离世后,丧葬事宜处理妥当,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仍需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能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限制性股权,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权益的详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股份权益是一项明确且固定的权利,作为投资者的企业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注入资金的方式获得决策权和选择管理层的权力,同时还能参与到公司利润的分配过程之中;
其次,股份权益是股东以其所投入的资产为基础而享有的财产权,在出资行为发生之前,该权益属于股东个人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并且股东对于这部分权益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此外,股东可以选择用现金、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的资产进行股份出资;
最后,当股东将自身财产投入至公司之后,这些财产便转变为了公司的所有物,股东也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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