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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2-06-21 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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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所必需的,是工伤职工获取伤残待遇的前提和基础。
    工伤职工有配合鉴定的义务,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必经程序,只有确定工伤残等级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而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文
    13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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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③拒绝治疗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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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受贿罪性质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受贿罪毫无疑问地属于职务犯罪之范畴。本罪是指公职人员运用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的财务,并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人谋求私利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公职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收取各种名义上的回扣、手续费等,且将其占为己有,那么同样会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理。对于那些触犯受贿罪的公职人员,将会依据其实际受贿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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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在工伤事故中如果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那么此时作出的赔偿上面与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是不太一样的,此时涉及到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来说,只能是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享有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却也要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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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受贿罪是刑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受贿案并非民事纠纷范畴内的事务,而是典型的刑事犯罪行为。接下来我将阐述受贿罪的详细定义与构成要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谓受贿罪,特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以不正当手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违法行为。
其次,我想引用《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一步解释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该规定,当个人受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时,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然而,如果个人受贿金额未达五千元,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同样应当被视为受贿罪的立案条件:因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故意为难、威胁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及采取强制手段强行索取财物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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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四种,一般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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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职业病患者享受的待遇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职业病患者所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可以得到及时且合理的医疗诊治、康复训练与定期健康检查等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其次,对于那些因患职业病而无法胜任原有工作岗位的病患,用人单位应予以妥善安置,确保其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再次,对于长期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风险职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以示关怀;
此外,职业病患者的诊断费用、康复过程中的各项开支,以及因职业病导致残疾或失去劳动能力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均按照国家关于工伤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最后,除了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之外,职业病患者在符合相关民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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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主动履行判决但原告拒收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如经与法官磋商同意,可将款项支付至法院账户,这便意味着被告已按照判决书中的规定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对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同样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亦应依法予以执行。然而,若公证债权文书确实存在错误,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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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四)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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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职务侵占罪是谁受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家住位于犯罪地公安机关更便于执行的地域范围内时,那么也可允许犯罪嫌疑人家住地区的公安机关介入处理该案。在上述规定中,“犯罪地”涵盖的地理范围包括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地点及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的发生地;而“居住地”则指的是个人户口登记所在之处以及本人频繁栖息生活之场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贿罪什么情况会没收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受贿罪中,涉及到没收财产问题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种:
首先,倘若受贿金额达到较大程度,且存在其它较为严重的情节,将面临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其次,若受贿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如果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那些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责任人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其全部财产。
此外,对于多次受贿但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行为,将按照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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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哪些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比如工伤痊愈、职工突然死亡或者失踪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接受治疗的,都会及时的停止发放任何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拒绝接受治疗的,可能就存在着想要长期依附于工伤保险待遇生活的这种想法,这也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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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非公人员受贿罪的法律要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素,我们需要明确如下几点:
第一,犯罪所涉及的主体系复杂的,它不仅仅是对公司、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侵害,而且由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存在,还直接阻碍了公平竞争准则的推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第二,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索取或者接受贿赂的行为,或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等费用;
第三,从犯罪主体角度看,本罪的主体主要是指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公司、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普通员工;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本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而不是过失,否则将无法构成此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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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被受嫌疑人关起来了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委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进行辩护工作。辩护律师能够依法享有会见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之权利,得以深入了解关于该案件的所有相关信息,同时还能为与其业务相关的问题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从案件被正式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起,辩护律师即具备了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核实在案证据的特殊权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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