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地域管辖: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