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学户口迁移问题,可以看看本校发出的声明。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各类户口的具体规定》的有关规定,凡今年考取该校的新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须按下列要求办理入户:
一、非全日制2017级新生
不办理户口迁移
二、全日制2017级新生
户口迁移仍实行自愿原则,即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新生入学时若不迁移户口,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错过入学当年入户受理期,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学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毕业前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请每位新生务必慎重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自愿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入学报到前须登录四川大学迎新系统,在是否迁移户口一栏点击“是”,并按本人户口本上的信息如实准确填写相应项目:姓名、性别、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身高及家庭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等。在入学报到时请将下列办理入户的材料交各所属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收齐转交学校保卫处代为申报入户事宜:
1、近期免冠露耳1寸标准证件照片一张(户籍管理专用);
2、《户口迁移证》原件(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并请注意:
(1)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2)填全十八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和籍贯都须具体到省市(县);原住址必须体现省市(县)隶属关系,具体到街路巷;迁往地址一律填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或“四川大学”;
(3)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务必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4)请新生用铅笔在迁移证右上角写明本人所属学院、学号及身高。
若生源地公安机关对新生户口迁移有规定,请按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另外,因新生入户工作要在入学当年年底才能完成,入户完成前不能办理成都身份证,故请入学后需办理银行贷款或其他事宜急需身份证的同学,在原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自愿放弃户口迁入的新生在入学报到前须登录四川大学迎新系统,在是否迁移户口一栏点击“否”, 并按本人户口本上的信息如实准确填写相应项目:姓名、性别、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身高及家庭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等,以作居住登记信息管理之用。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先下后上的要求,凡户口已迁来我校并考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2017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在今年九月新生入学报到时,务必将《户口迁移证》交各所属学院转保卫处重新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