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格式
刑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的结构由五部分组成:
1.本申请书名称。如是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其名称应是: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如是在民事诉讼中使用,其名称应是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不服何单位何字号文书的决定或裁定或通知,而提出申请复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人民法院“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而申请复议。
②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控告、检举犯罪的不立案通知而申请复议。
③在民事诉讼中,不服申请回避不准的决定而申请复议。
④在民事诉讼中,不服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而申请复议。
4.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申述不服有关司法机关在刑民事诉讼中对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裁定、通知的事实与理由。
5.结尾。由四部分组成:
①接受复议申请书的司法机关
②附件(×司法机关决定、裁定或通知一份)。
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