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应该如何避免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2-10-05 广东东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的避免需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
    3、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全文
    10 2022-10-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4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应该如何避免
一键咨询
  • 166****3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珠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56****69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11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12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管坠落?
预防高空坠物管坠落首先要不主动抛物、注意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险、关注警示牌通告、尽量走内街;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受贿罪法院可以定罪免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明确规范,所谓“免于刑事处罚”,实质上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证,某项特定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事实,然而基于其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施以刑罚的现实情况,于是判决作出不予刑罚的惩处决定。尽管如此,这仍然构成了一种有罪的情形,只是由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而免于承担刑罚责任罢了。然而,根据实际案情的具体差异,国家有权对之进行训诫处理,或者责令犯罪者进行书面反省和悔悟,赔礼道歉或进行经济赔偿,又或是交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等多种方式来加以处置。
其次,我们来看关于“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相关规定。
首先,曾经因为犯下严重罪行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将被禁止录用为公务员。其次,那些曾经被政府机构正式解雇的人员,也同样无法获得公务员职位的录用资格。
最后,如果存在任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使得某人无法被录用为公务员,那么他们也将被排除在外。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因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判处刑罚,那么他们将会面临被开除职务的严厉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要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现在学校高楼建的比较多,阳台上坠落物品可能导致路人受伤。高空坠物的危害很大,学校应该做好这方面的防范工作。那么,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学校应该从加大宣传、排查高空坠物隐患等方面入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强奸罪13周岁可以免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需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其具体年龄进行考量:
(1)若未成年人未满14岁,则被认定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者,无论所涉何种犯罪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若涉及到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行为,将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受害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2)对于年满14岁但尚未达到16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者,仅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特定罪行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若此类未成年人涉嫌强奸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所涉何种犯罪行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袭警罪是否可以免诉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蓄意对正在依法积极履行其职务职责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攻击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因种种原因导致了撞击公安人员这一后果,比如该名犯罪嫌疑人体质存在先天疾病,或是由于饮酒过度使心脏感到不适、呼吸困难,从而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又如该名犯罪嫌疑人原本性格忠厚老实,但由于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以及生活压力过大,饮酒过量导致情绪失控。当犯罪嫌疑人恢复意识之后,他曾多次表达出自己的悔悟之心,承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且诚恳地向公安人员致以歉意,而公安人员也表示愿意给予其宽恕和谅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
现在的生活中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在路上很平常的走着,突然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到自己就发生了意外,那么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首先不主动抛物,检查屋顶,购买保险,时刻观察身边的情况,走在较为空旷的地带,恶劣天气要注意。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危险驾驶罪免刑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同时,即便被免于刑事处罚,相关人员仍需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从客观方面来看,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并且情节严重。
主观方面则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一状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挪用公款罪如何免于起诉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境: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较小,不视为犯罪的案例。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某种行为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那么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这是判定罪行与非罪行之间的重要界线。
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刑事追诉时效的时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其追诉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
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约束力,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通过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罪犯。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特赦。
一旦获得特赦,对这些罪犯将不再予以追究。
最后一种情况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受害人并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4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人怎样预防高空坠落物?
要警惕高架的广告牌以及关注警示牌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