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2】第九条,收养人是男性的,被收养人是女性的,年龄应该相差40周岁
【3】收养孩子,应该夫妻共同收养。
【4】根据《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5】提问者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
【6】经过民政部门审查后,又经过公告阶段,如果提问者符合领养弃婴的条件,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