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帮助5人 1.9k浏览 匿名 2017-10-27 重庆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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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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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
      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文
    10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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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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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哪些免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因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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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会免于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不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启动追究程序的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布被告人为无罪之人:
首先是情节极其微小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的;
其次是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再者就是经过国家大赦而获得赦免刑罚的人;
此外还有些特殊的侵犯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告诉”性质的案件,如未告知提起控告,或者控告后又撤销的;
以及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之后的情况;
最后还包括其他一些法律规定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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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定南县城市建设拆迁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公共利益之需求时,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之上私人或企业所拥有的房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妥善的拆迁赔偿,从而有效确保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被征收者为个人住户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需尽力保证其居住环境与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及标准,将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
对于老城区的改造重建工作,应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传统风貌,科学合理地确定拆迁与建设规模,有条不紊地对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的区域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同时,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的维护和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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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减免?
土地使用税想要减免一般都是必须要符合减免的政策;对于个人所有的房屋还有免税单位的职工宿舍,以及对于学校还有医院这些土地都是会进行减免相关的税钱;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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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对出店经营的界定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以及个体户均不被允许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在道路两侧及公众场所随意堆积物品,建造各类建筑或其他设施。
如果涉及未经许可的店外经营活动且没有相关证件,将面临自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还需缴纳500元人民币以上至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会受到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或者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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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包括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免税,不包括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税,包括实行全额预算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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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职责及工作内容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出纳人员,乃是依据相关法规与准则,对于本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银行账户交易以及相应账目处理,乃至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鉴及各类票据的保存等方面工作的全面概括性称呼。
具体的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核算①负责对现金收入与支出事项进行妥当处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完成各项收款与付款业务。
②妥善运用银行结算方式,确保支票使用规范化,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③准确记录日记账簿,确保每日清理并每月结账。
根据已完成的收款与付款凭证,依照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计算出各账户的余额。
④妥善保管库存现金与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性与完整性。
⑤妥善保管各类印章,并在支票注销时进行详细登记。
⑥对收入凭证进行仔细复核,并负责销售结算事宜。
(2)往来结算①负责处理往来结算事务,建立健全清算制度。
②对其他往来款项进行精确核算,防范可能出现的坏账损失。
(3)工资结算①严格执行工资计划,对工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②认真审核工资单据,确保工资奖金的顺利发放。
③负责工资核算工作,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工资数据。
按照工资总额的构成要素与领取对象,进行细致入微的明细核算。
根据管理部门的需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的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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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免土地使用税是否备案?
城镇免土地使用税是一定要进行备案的;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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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家土地证是大哥的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分家析产协议:
这是一种自愿地分配个人财产的行动,通常情况下,家长会将自身资产分割给予孩子们。
只要分家析产协议是基于当事人明确表达的意愿,不涉及到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并且也未触犯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条款,那么从全体参与者签署协议之日起便开始产生效力;
2、关于公证:
它并非民事协议“生效”的必备要素,仅仅是通过公证程序,能够增强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经过公证之后的协议,当未来出现纠纷并诉诸于法院时,法院往往会直接采纳作为证据,无需再次进行质证,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来证明公证过程中的错误;
3、关于分家析产协议的生效时间:
尽管自当事人签字之时起,该协议即可生效,但是若在协议中涉及到的家庭财产属于不动产或者准不动产(如房产、土地、车辆等),则仍需完成产权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后方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协议已经生效,但产权状况依然保持不变,原财产所有人在未来可能会反悔并拒绝继续分割,此时,房产等相关财产可能仍然归属于父母,而在分家协议中被确认有权获得这些财产的人可能无法实际取得房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
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是这个家庭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并不是该个人的独自使用权,而是对该家庭以户为单位的使用权。
农村村民一家在此宅基上以其积累的家庭共有财产建造的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其家庭成员对此房屋是一种共同共有的关系。
当家庭财产需要分割或继承时,家庭成员拥有平等分割和继承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
小区住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权力机构、事业单位、农民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乃至三资企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办理或者合同约定的,均可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范围内进行处分的权利。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
其次,可以选择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
第三,可以借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手段来获取;
第四,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交易;
第五,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租;
最后,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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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缴纳期限为多长?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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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港镇行贿罪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的情况下,收费标准为每次8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需
首先支付1000至2000元作为基本服务费用。
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1万元时,将按照以下梯度逐级计算。
在此计算过程中,我们设定如下的计费比率:
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
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而对于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则仅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收费标准为每次1500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
若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次收费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次收费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交房产税必须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您询问的有关房产税收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向您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那些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士来说,需依法按时缴纳房产税。
具体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自用性质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房屋剩余价值的1.2%,且该项税费需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而另一种则是用于出租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租金收入的12%。
其次,对于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士而言,他们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项税费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米每年的税额范围在0.6至30元之间(具体金额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同样也是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最后,如果您通过出租房产获得了相应的收入,那么您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租赁税(实际上就是营业税),其税率为5%。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以及院落用地也可免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然而,由于您父亲的房产目前被用作经营用途并且产生了出租收益,因此他需要同时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等多项税费。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98)第17号)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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