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宁波户口挂靠条件里的落户条件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己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受理审批
市区购房落户申请由各地派出所(户证中心)受理,所属公安分局负责审批,如遇政策性疑问报市公安局核准。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之前本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