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为负数,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第三十七条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第三十八条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出现负数时候需要追加保证金的,但可以用证券冲抵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