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方单位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商独资项目为咨询代理机构)给徐汇区人民政府的请示;独资企业必须委托具有涉外咨询代理资格的机构上报并提交委托书(原件);中外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以及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存款证明);外资企业申报的具体内容是指什么呢?注册地点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中外投资者,或涉外咨询代理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有中外投资方的签字)(原件);中外投资者签署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章程)(原件);董事会人选委派书(原件);环保部门、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适用于制造类或者餐饮类项目);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