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想问一下知道的啊价格欺诈能仲裁吗,有什么具体规定呢?请详细的回答一下,非常感谢你的回答了。

帮助5人 3.2w浏览 匿名 2017-11-13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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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以上就是价格欺诈能仲裁吗的回答。
    全文
    10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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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能仲裁吗,有什么具体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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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如何处罚,价格欺诈有哪些?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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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一审二审原告胜诉高院申诉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向最高法院进行申诉的详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在位于立案大厅内的来访人员登记处填写相关表格,其中申诉人需要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概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申诉的主要理由。
其次,请将填写完毕的表格递交至交表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您此次来访的具体目的进行初步的分类,然后将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手中。
接着,请携带好相关材料与个人身份证件,严格遵守规定进入法院办公区域,接受法官的面谈。
在此过程中,接谈法官将会对您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判决书;
(3)二审判决书;
(4)再审判决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相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若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并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则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并在上面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随后,接谈法官将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给您其中的一份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到申诉材料的回执。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拒绝补充必要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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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
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经营者在接收到公安机关通知之后立即进行改正,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罚五倍一下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恶劣的会进行吊销营业执照。每个物品都是有每个物品的价格以及利润,但是不可以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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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具体是哪七种
[律师回复] 解析:
据相关规定,以下七类情况下可作出工伤认定:
1、在工作场所内遭受事故伤害者: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在工作时间内在本职工作中所受之伤;
(2)在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进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活动所导致的伤害;
(3)在工作时间内由于履行职务职责而遭遇到的暴力等意外攻击所产生的伤害;
2、患上职业病者;
3、因公务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遇伤害或事故导致失踪的人员;
4、在日常上下班过程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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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目前规定的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十三种之多。就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虚假折价、对处理品不标价、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比较价格、价质不符以及谎称“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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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公司裁员不想走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员工被解雇却迟迟不愿离去之际,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必要的内部调查,以明确公司内部是否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尚未落实完毕的事宜。
若存在此类问题,则亟需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方能确保员工依法依规地自行离职。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式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其开具书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作为劳动者,也应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认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对于用人单位依据本法所规定的情形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则应在工作交接事宜全部办妥之后再行支付。
因此,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如劳动者仍拒绝离岗,那么就需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分析,确认是否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是未尽事宜所导致,若是如此,则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盗窃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罪得以成立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必须是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其中涉及到所有权的各个要素,如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能等。
此处所称的所有权通常是指合法有效的所有权,然而,亦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对违法物品或罪犯非法占据的财物进行盗窃同样构成犯罪;
其次,本罪在客观层面上需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数量相对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擅自将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转移至自身或第三方手中;
再次,本罪的主体应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犯罪嫌疑人;
最后,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罪哪个严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说的合同欺诈,特指的是在合同订立及履约环节上,合同的某一方当事人有意对某些实际情况进行隐匿,例如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或功能功效等方面,然而这种情形并非无视合同义务或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特别是其行动者并未实际实施《刑法》规定的五种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之一或者以上。
对于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者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包括回应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的损害赔偿请求或违反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仅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行为,只需承担对受损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或是违约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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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的处罚依据具体是什么
价格欺诈的处罚依据具体是在既定的基础上进行金钱的赔偿,一般是三倍,如果自己的损失在500元以下就不需要进行三倍的赔偿,理论上是500元,在问题的处理上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获取有关的法律保障,但是需要自己多级注意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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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犯欺诈挪用公款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诈骗罪的相关内容大致如下:
首先,行为人需有实施欺骗行为的动机和目的,这种行为使受害方陷入认知上的误区,使得受害方基于此种误解而处置了其所持有的财物,从而使行为人最终获得这些财物。
其次,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运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欺诈方式,以牟取较大金额的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物。
最后,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然而,有些犯罪活动尽管也采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种非法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它们并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因此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这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范畴。
第二,诈骗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第三,诈骗罪的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第四,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还需要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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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制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符合相关法规所明确的减轻处罚条件的情况下,销售假药的主体原则上是可以获得相应程度的减免责罚的。
例如,倘若行为主体在销售假药过程中虽已采取行动却未能得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便可对其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
再如,若行为主体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这同样也是法律所认可的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
此外,如果行为主体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立功表现,也能得到相应的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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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市场价价格欺诈?
认定市场价价格诈欺诈的方式有很多种。首先如果价格和实际内容不符合的话那么肯定是构成欺诈行为。其次同一种商品的价格不同的话,那么也是构成诈骗的行为。如果是采用低价诱导消费者也是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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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挪用公款罪集资诈骗罪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倘若凭借职务之便擅自挪动其机构的资金据为己用或者借予他人,具体表现为数额较大者且未能在三个月内偿还,又或是逾期未满三个月但其所挪用的金额数目较大同时涉及商业营利活动或非法行为的,均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对于那些擅自挪用本单位大量资金的工作人员,则须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挪用金额特别庞大的,将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国有组织中的公务人员,以及由这些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担任公务的人员,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也将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若有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及时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此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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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二者的主观意图有所不同。
合同欺诈通常是出于商业经营的考虑,而合同诈骗则主要是为了获取金钱利益;
其次,它们所适用的法律范畴也不尽相同。
当合同欺诈行为并未涉及到非法目的时,其性质属于民事范畴,而合同诈骗则被视为刑事犯罪;
最后,从客观结果来看,普通的合同欺诈往往会引发合同纠纷,而合同诈骗则构成了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上海市社保缴纳基数通常依据于上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平均薪资收入进行设定。
在此基础上,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设定为每月24,633元与每月4,927元,详细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若职工的工资收入超出了所在地上年度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那么他的缴费基数就应以该地区上年度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没有达到当地上一年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60%,则他的缴费基数将被设定为该地区上一年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60%;
再次,当职工的工资收入位于3倍至60%之间时,他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最后,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无法准确确定,那么他的缴费基数将由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全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保持不变,中途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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