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你解答虐待男童最高量刑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 26条:任何人非法抛弃或遗弃不足2岁的儿童,以致该儿童的生命受危害,或以致该儿童的健康蒙受或相当可能蒙受永久损害,即属犯罪─() 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或() 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3年。
或者《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 27条:(1) 任何超过16岁而对不足该年岁的任何儿童或少年人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如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该儿童或少年人,或导致、促致该儿童或少年人受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儿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包括视力、听觉的损害或丧失,肢体、身体器官的伤损残缺,或精神错乱),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 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或 (由1950年第22号附表修订;由1995年第68号第51条修订)() 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