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欠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且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可以认定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双方就原欠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
最好的方式是在欠条约定的日期前关注好还款日期,尽量不要超过三年。在即将届满之前,可以采取《民法典》第195条规定的四种方式之一,从而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债务人玩失踪,让债权人几年都找不到人,以期熬到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可以考虑在对方所在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催债公告。如果债务人并未失踪,但拒绝接电话、回短信,躲避沟通,债权人可以选择邮寄催债信的方法,但要注意只有邮政快递被法律承认。即使债务人找不到、逃跑或没有钱,这些都不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将债务固定住,使其不再受诉讼时效限制。
综上所述,欠条超过三年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欠条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中断等因素来判断。如果您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