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该房屋是婚后购买的,且没有明确约定为女方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分割该房屋的份额。具体的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