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答辩状的提交时限,它主要是依据诉讼程序以及案情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在此为详细解释以下几种常见情境中答辩状的提交时间:首先对于一审程序,被诉人应该在领取到法院邮寄来的起诉状副本之后的15个自然日之内提交答辩状;而在二审程序中,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后的第五天开始,需尽快地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诉讼双方的另一方即这里提到的被上诉人,而被上诉人也必须在其收到上诉状副本后的15个自然日之内提交相应的答辩状。
当然,若涉及到被诉人在我国领土范围内无固定居住地点这一特殊情况时,则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答辩状的提交工作。
在此特别提醒需要了解的是,即便被诉人未能按期提交答辩状,但这绝非会对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