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能协商解决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处理。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所示:
1.撰写民事起诉状;
2.准备主要证据材料清单以及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且确保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可供查验;相应地,若由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其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样需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可供查验;如若无法提供身份证,请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如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必须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且务必确保提供的证件原件可供查验;
5.如果选择聘请律师代表诉讼,除了前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文件、函件以及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6.如被告方为企业单位,还需提供该公司的企业注册基本信息作为补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