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商标刻印上“MT”符号,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触及到侵犯他人权利这样严肃的话题。
然而,要知道在大多数情境中,普通的“MT”并不构成具备任何显著特性的标识。
然而,如果这个字母在特定的字体形态、色泽、图案等方面有所创新,并且已经经过合法注册或者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那么自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请您务必了解,合法有效的商标只有经过正式的注册环节后才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