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严重罪行而需处以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申请时,在二审尚未做出最终判决的这一漫长等待过程中,他们仍将得到法律程序的保障,依旧享有生命权。
通常情况下,二审的审理周期规定要在两个月内完成,不过针对某些可能会涉及到判处死刑或附加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面临其他法定复杂情况的案件,其审理期则可适当延长两个月之久。
若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再延长的话,此项请求必须首先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如若经过二审后仍然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其死刑的执行亦须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与核准,方能得以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