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办理不动产权证是需要先缴清罚没款和税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历史形成的农村存量违法建筑,按照“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的原则,逐步依法处置。对符合规划的农村存量违法建筑,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房屋建筑面积 20 元/平方米、房屋占地 10 元/平方米、占耕费 10 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为标准收费的 70%;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标准收费。对不符合规划的农村存量违法建筑,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拆除复耕的,不收取费用;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后拆除复耕的,按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