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任何部门,倘若未被授予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那么其将会面临相应的惩罚。
所谓“行政处罚”乃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使用减轻其权益或增多其义务等方式,对违背行政管理秩序之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纠正和警示的行为。
此为我国立法史上首次使用法律条文明确定义“行政处罚”的涵义。
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活动中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者,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此皆有明确规定,由专门的行政执行机构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