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资产转移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与他人存在故意的串通转移;
其次是主动放弃或无偿地转让属于其自身的到期债权或其所拥有的财产;
第三种情况是以显著不公允的低廉价格去进行资产转让;
接下来是以明显违背商业逻辑或市场规律的高价位去购入他人的资产;
最后一种状况是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巨大金额的资金流动,但对此无法作出合理且恰当的解释和说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