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死缓并不等同于可以豁免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意即针对那些理应被判处死刑,然而并无必要立即执行的罪犯,在定罪量刑时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使得他们有机会接受劳动改造,以便观察日后的表现。
假若在缓刑的两年期限内,该罪犯再次触犯法律且情节极其恶劣的话,则需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核准,然后对其实施死刑;而对于那些故意犯罪而尚未执行死刑的罪犯来说,缓刑考验期将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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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