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析产诉讼】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备注:本条是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最多的情况。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情况下,仅有一人是被执行人。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共有财产。】
如此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和督促共有人及时析产,与被执行人进行切割,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人民法院为了获得精准的执行范围,以免伤及无辜。对于第三款中的“申请执行人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的制度安排,这是为了防止共有人怠于析产时债权人可代为提起析产诉讼。
建议找律师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