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某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您有权在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前提下去寻求更正。
如果证据显示,在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窜改为公司股东的情况,很明显这是由于对方弄虚作假,虚报或提交了不实的证明材料,甚至采用了其他欺瞒行为来掩盖关键信息,进而成功办理了企业注册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恳请对方进行主动修正。
若对方对您的请求置若罔闻,您可以向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请求撤消其企业登记;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其企业登记,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
最后实在不行的话,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强制性的更改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