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个人所得税领域,综合所得复杂多样,具体包含以下几类:
1.工资及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这些个人取得的所得将按照税收年度进行合并计算并缴纳相应税费。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他们需在缴税前扣除六万元年收入金额、专向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然后再根据所得结果进行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