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没领结婚证但是共同生活的,打人也算家暴(共同生活)。第四十一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等侵害行为,主要包括:
(一)殴打、捆绑、冻饿、残害等人身伤害行为;
(二)不当限制对外交往、拘禁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三)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侮辱、诽谤、宣扬隐私、跟踪、骚扰、迫使目睹暴力、漠视、孤立等精神侵害行为;
(四)性骚扰、强迫发生性行为等性侵害行为;
(五)不当控制、剥夺财物等经济侵害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家庭暴力行为。
通过网络等手段实施前款第三至第六项侵害行为的,属于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