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赔偿是否必须先行复议而后方可提起诉讼,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须首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对该复议裁决持有异议后方能寻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行政诉讼救济之途径者,则当事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之时即可同期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