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应购买属于国有出让性质的房产。
这种类型的房屋通常被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买卖在我国并不受国家法规的认可和保护,其交易过程被视为违法行为,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行为都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障。
同时,拥有小产权房的业主可能面临着其房屋随时被强制拆除或者没收的风险,这意味着他们将无法享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前提条件是: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