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个体工商户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社保登记后,有权为其雇工提供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在内的全部社保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必须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公章自颁发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提出社保登记申请。在此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接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所述,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自成立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保登记申请,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在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