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随着全球范围内银行破产事件日益上升,为了确保广大储户的存款安全性,政府于近期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这一名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法规,已经在全球超过110个国家与地区得到广泛推行,成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性以及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经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表现出色,它有效地预防并化解了一系列金融风险,从而维护了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运行。对此,存款保险制度已然成为了许多国家共同采纳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金融基本制度之一。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其首要作用便是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人提供了更全面的存款保障,从而提升他们对于国内银行体系的信任度。
同时,这一制度也是推动市场化的金融危机防御与解决机制形成的关键所在,有助于建立并加强金融稳定性的长效管理机制。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还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改进我国现有的金融安全防护网络,让各种金融风险实现早发现与少发生,从而切实提高我国金融行业抵御和处理金融风险的能力。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还有助于在市场环境中强化规则责任约束,营造出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这为促进新型民营银行及中小银行的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都起到了坚实的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