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司公司章程中的明确规定及其相应的办理流程,我们需向贵机关提交关于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职务变动方面的相关文件报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范畴内,我们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决议(该决议需要由代表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签名,若股东是自然人身份,则请他们亲自签章;如果是非自然人的股东,则只需加盖公章)、董事会的决议(同样需要董事亲笔签名)或其它相关资料作为佐证。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提交的事项包括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其中参与到表决的发起人均需要加盖其名称章,或是由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以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及董事会的决议(同样需要董事亲笔签名)。而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来说,只需要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其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股东均需要亲手签名)、董事会的决议(同样需要董事亲笔签名)或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就可以了。
此外,我们还需要提供新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给您做备份存档;在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的备案登记与公司其他变更登记都要同步申请,并且可以将相应的资料一并提交,这样就不需要再单独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了;一般说来,备案登记大约在7个工作日内就能顺利完成,完全免费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