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持有信用卡且未产生欠款,然而由于疏忽却误还入多余资金,实则无需担忧过多。此笔额外的款项将在您的卡片账户中转化为“溢缴款”,此后无论何时进行消费,均可先行借助该溢缴款进行结算,银行方面便会优先从卡片中的“溢缴款”中扣除相应金额,随后再行划拨卡片所授予的信用额度。如此一来,与实际消费无关的多还部分即可被正常消耗掉。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未完全消耗完毕,仍然无妨。因为尚未使用的剩余溢缴款今后仍可用作偿还当月的账单之用。此时,您亦可前往ATM机或者实体店面直接提现溢缴款;
另外,透过银行电话、网络银行以及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转账也是可行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