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民间借贷公正业务的执行标准为:
出借人或是借款人的法定居住地点所在的公证书管理部门拥有相关管辖权;另一方面,若出借人和借款人签署了借贷协议,亦可在该协议签署地点所在的公证书管理部门进行公正处理。
如若借款人由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则保证人同样有资格参与到贷款协议的签署中来。同样,其所属的公证书管理部门具备管辖权限。例如,若保证人仅仅是向出借方出示了担保书并自己申请进行公正处理的,那么他所需要的公正业务则应该交由保证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其担保行为实际发生地点的公证书管理部门负责。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